林先生常常答應太太,卻又經常臨時變卦,相約一起的活動,不是大遲到就是因事到不了,為此太太不知生氣過多少回,林先生當下也誠懇認錯,但是改善總是一時,終究又會重演。林太太雖然生氣,但因為看見先生認錯的態度,也就一再給他機會。於是,這樣的故事情節就一直在上演,轉眼也已經十幾年。
如果林太太又氣又傷心地問我,這到底怎麼一回事?這樣一再相信與一再失望的日子過得很傷心!我會回答:「如果很多方法試過了,也這麼久了,那表示先生心裡認為目前這樣的相處是比較好的狀況。」「所以,這種答應又經常做不到也是先生的一種選擇!」
你也許會納悶,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?
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
一般我們都會認為,林先生應該改變,實踐說到做到,讓太太滿意,也讓夫妻關係變好、變緊密。這不是可以增益雙方感情的好事嗎?幹嘛不做呢?不過,林先生未必是這樣想,他會覺得雖然經常失約,被太太責備、惹太太傷心固然不好,但是如果都順著太太,這樣關係太緊密、覺得太被控制了,也很不好。所以要在兩個不好中擇一,就如同「兩害相權取其輕」,如果林先生覺得太緊密被控制遠比失約被責備來得不舒服,於是失約被責備這件事就會一再出現。
換個角度,雖說林先生不願改變,其實太太也是不願改變,也是一再失望一再相信,並沒有因為不斷經歷失望而改變對林先生的期待。這個狀況同樣可以套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觀點來理解,儘管一再失望一再相信很不好,但是不這樣做會更不好,所以就繼續選擇一再失望一再相信。那更不好的所指為何呢?如果多次失望之餘,不再相信先生,林太太就要承受與先生關係的疏遠與隔閡感,那將會引發關係消失的恐懼,面對強大的恐懼,就不難理解太太會選擇一再失望一再相信。
我們常會鼓勵別人努力追求或是勇於改變,以為每個人做決定的過程,都會選擇最好的方案,其實並不然,有些人選擇的原則總是設定為「兩害相權取其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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